服裝店的“聲音”設計
服裝店的聲音設計,需要考慮“品牌個性’’、“目標人群”、“場地”、“播放時段”四大要素。
大街上每一家服裝專賣店,幾乎都不會忽視音樂的運用。各種不同的音樂此起彼伏,夾雜著車水馬龍的噪聲,所以在選擇播放音樂時,需要根據(jù)場地及周圍情況做出調(diào)整。一般來說,有兩種音樂不容易混雜,一是極其澎湃的,另一種是極細膩輕柔的。對高端品牌,一般來說選擇輕柔細膩的音樂優(yōu)佳,具體應根據(jù)品牌概念和目標人群而定。但總的原則是:3~5秒抓耳,10~15秒人心。
此外,在選擇音樂播放時,注意與時間搭配。上班前,服裝店先播放幾分鐘幽雅恬靜的樂曲,再播放振奮精神的、對改善員工工作狀態(tài)大有裨益的音樂;街道人流增多時,應播放具有人群針對性的品牌音樂,吸引客流;促銷的時候,應當選擇和品牌音樂類型相同的、節(jié)奏感強的樂曲,激發(fā)顧客產(chǎn)生購買欲望;當員工或顧客疲憊時,可播放一些安撫性音樂,以松弛其神經(jīng)……
服裝店將色彩的設計一般分為三大塊:一是專賣店總體色彩的設計;二是陳列色彩的設計;三是單獨區(qū)域色彩的設計,如收銀臺、試衣間等局部區(qū)域色彩的設計。
總體色彩的設計,必須從品牌概念出發(fā),表達品牌獨特的個性。
(1)店招。
店招是服裝店重要的標志性宣傳物,零售店的招牌既是一種標志,也是一種重要的宣傳載體,于無聲中向消費者傳達更多的信。皂、,從而達到刺激或引導消費者購買的目的。在消費者還沒有走進賣場或看到賣場里的商品時,店外招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(2)燈箱和霓虹燈。
燈箱作為地面廣告,白天和夜晚都使用得比較多,而且利用機會也比較多;霓虹燈主要是夜晚使用的照明裝飾工具。
(3)大眾化服裝店。
較高的基本照度( 500~1000LUX),冷色調(diào)(4000K),較好的顯色性(Ra>80),營造一種親切隨意的氛圍。使用很少的射燈突出商店中特定區(qū)域的特殊商品。